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人员名单一样吗
限高令可以由申请执行的人提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提出,你如果被限制高消费,你应该会收到限高令的。如果被限制高消费的话,买机票是不可以了,飞机属于高档交通工具。
如何打击规避“限高令”的“老赖”?
2023-06-1409:36:37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对规避“限高令”的“老赖”和“黄牛”就该动真格,念治理“紧箍咒”,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拦路虎”,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限制高消费既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也即“老赖”的惩戒措施,也是倒逼“老赖”执行相关判决、裁定暨履行相关给付义务的执行措施。多年来,“限高令”以及其他失信惩戒措施形成了限制、惩戒的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让失信被执行人切身感受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痛感,有力助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4月初,有1144万余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然而,一些有一定执行能力的“老赖”既想逃避执行,又想享受高铁、飞机等高消费的便利,耍起了规避、绕开“限高令”的小聪明。一些“黄牛”则投其所“需”,做起了帮“老赖”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等高消费交通票证的生意,为“老赖”提供规避执行的便利。这种服务合谋或交易合谋在一定程度上架空了“限高令”,弱化了“限高令”的制约力、惩戒力,对司法执行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老赖”通过“黄牛”规避“限高令”的操作向社会释放了消极的信号,助长一些失信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
严厉打击“老赖”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等规避“限高令”的行为,是化解执行难、提高执行成功率、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必然选择。最高法在上海等地法院、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规避“限高令”行为的基础上,在近期计划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乘坐飞机高铁的名单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合调查结果和案件实际情况,采取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等措施依法依规开展打击行动,既打击“老赖”,也本着“顺藤摸瓜、露头就打”的原则打击“黄牛”,展现了全面治理规避“限高令”行为、封堵执行漏洞、推进强制执行的决心,吹响了治理号角,向“老赖”和“黄牛”敲响了警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黄牛”作为帮助“老赖”规避执行的“其他人”,也在人民法院的上述法律制裁范围内。最高法以及地方各级法院向规避“限高令”的“老赖”和“黄牛”开刀,有清晰的法律路径指引和依据支撑。
对规避“限高令”的“老赖”和“黄牛”就该动真格,念治理“紧箍咒”,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同时,民航、铁路等部门也有必要积极回应,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升级售票机制,打好系统补丁,加强信息核查,让“老赖”“黄牛”失去操作空间,不断凝聚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强大合力,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郝魁府
被限制高消费后会被网上通缉吗
这个和通缉没任何关系
老赖除了被限高以外,正常生活和普通人一样吗?会被抓吗?
前提是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一、〈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二、刑法修正案九,刚刚出台,第三十九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所修改: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老赖”小看限高令遇到急事“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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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宝荣
怎样申请临时解除限高令
法律分析:限高令就是法院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中的一些老赖不履行义务,从保护执行申请人角度,作出的一种限制缴费的决定。当然,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或者有其他条件发生时,也是可以申请解除的。具体方法如下:1.提供有效的担保: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完毕,但是他找到了可靠有效的担保人,经过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仍不能履行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2.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此时还没有完成履行义务,必须经过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向法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3.向法院提出申请。此时仍然处于限制消费期间,自己需要写一个解除限高令的申请,连同执行人的谅解和同意的文书,一并交给法院法官,经过审核通过之后,也是可以解除限高令的。4.被执行履行完后,申请解除。被执行人履行完判决义务之后,法院执行程序已经完毕,这个时候还没有解除的原因在于你没有申请。所以,还得向法院提出解除限高令的申请,法院作出解除决定之后,会通知相关协助执行的单位,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限高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老赖可以出国吗
老赖会被限制出境,但往往有关部门在执行力上瑕疵和纰漏很多
限高和老赖有什么区别
限制高消费令和老赖的区别主要是:限制高消费令是一项行政措施,是针对老赖不执行相关司法决议而采取的司法强制手段,而老赖则属于没有信用或者征信非常差的一部分人员,应当对其实施限制高消费令。限高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在于其性质不一样。具体而言,失信人是依法被执行人不愿意履行法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却拒绝履行义务。限高令是被执行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而且失信人是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因此二者都属于对被执行人的处理,但是行为模式却是不一样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或者有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两者之间也有相同点:1、都是对被执行人的惩罚措施;2、都可以通过报纸、媒体等向外公开发布;3、都是由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的一项法律措施;4、被执行人一旦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后,在一定时间内履行了义务之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老赖能出国吗?
可以的,这与出国没啥特别关系
有多少人对失信和限高傻傻分不清楚?只要负债,就一定是老赖吗?
这两个问题可以放在一起回答。
负债只是代表你是债务人欠债权人钱,如果你还上了钱,表明债务还清了,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关键是如果你还不上钱,超过了逾期的规定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你或是采取资产保全的方式,那么如果你有可执行的资产可以覆盖你的债务,法院通过强制执行 ,拍卖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也就债权关系结束了。但是,如果你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你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在一定的期限内你偿还不了,法院就会终审结束案件,你就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之后就会被限高,就会被称之为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