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报业绩预告有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比如一只股票达到预增要求却不发公告,会不会受到处罚
业绩预增或预亏数据没有严格的发布要求,但一般在季报或年报公布之前1个月内,有滞后发布的情况而且也经常遇到,但早晚的补上必须发布出来。
创业板半年报必须预告吗
法律分析:创业板半年报披露要求如下:1.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披露;2.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但不强求业绩快报。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1)拟根据半年度报告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二)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为应当审计的其他情形。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无需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申请证券上市,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要求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公司治理和信用记录等。
半年度业绩预告是必须要披露的吗?
近期半年报预约的通知已经下发了,而且最近各种新规疯狂的颁布,所以大家都开始来找易董君问半年度业绩预告的事情,董小妮今天做了相关汇总,方便大家可以快速的找到各自板块的规定,以下内容按照板块进行汇编。
深主板、中小板
业绩预告
披露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和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
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豁免情形:
上市公司预计其经营业绩出现“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情形的,应披露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比较基数较小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后可以豁免披露业绩预告:
1.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
2.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4元;
3.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
4.上一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2元。
时间要求
第一季度:不晚于4.15
半年度:不晚于7.15
前三季度:不晚于10.15
年度:不晚于次年1.31前
注意事项
1、公司可以通过区间或确数两种方式进行业绩预计;
2、对于以区间方式进行业绩预计的,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得超过50%,即[(上限金额-下限金额)/下限金额]的绝对值应不超过50%,鼓励不超过30%;
3、不得采用措辞模糊的表述,如“一定幅度”“较大幅度”“较高”等词语来代替。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披露情形
上市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后,如出现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重大差异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因净利润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最新预计的净利润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预计范围差异较大。差异较大是指通过区间方式进行业绩预计的,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下限20%;通过确数方式进行业绩预计的,最新预计金额与原预告金额相比变动达到50%以上;
2.因净资产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原预计净资产为负值,最新预计净资产不低于零;
3.因营业收入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原预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最新预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要求
第一季度:不晚于4.15
半年度:不晚于7.15
前三季度:不晚于10.15
年度:不晚于次年1.31前
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对前三季度经营业绩进行业绩预告及修正时,应同时披露公司年初至本报告期末(1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的业绩情况
业绩快报
披露情形
1、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业绩快报;
2、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被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3、公司拟发布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但其上一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的,应当在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披露其上年度的业绩快报。
时间要求
公司拟发布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但其上一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的,应当在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披露其上年度的业绩快报
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披露情形
如预计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
时间要求
及时披露
法规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盈利预测及其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创业板
业绩预告
披露情形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其他无强制要求
时间要求
年度:不晚于次年1.31前
其他无强制要求
注意事项
1、上市公司因《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2、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主要财务数据和会计指标的,应当按上述要求披露业绩预告。
3、不得采用措辞模糊的表述,如“一定幅度”“较大幅度”“较高”等词语来代替。
4、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中披露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得超过50%,即[(上限金额-下限金额)/下限金额]的绝对值应不超过50%,鼓励不超过30%。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披露情形
如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数据相比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因净利润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最新预计的净利润变动方向或盈亏性质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者范围差异较大。差异较大是指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的20%或者低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下限的20%;
2.因净资产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原预计净资产为负值,最新预计净资产不低于零;
3.其他重大差异情况。
时间要求
年度:不晚于次年1.31前
其他无强制要求
业绩快报
披露情形
1.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业绩快报。
2.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国家有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
3.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
4.自愿发布第一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但其上年年报尚未披露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披露其上年度的业绩快报。
时间要求
1、及时披露
2、自愿发布第一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但其上年年报尚未披露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披露其上年度的业绩快报
注意事项
业绩快报应当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披露情形
公司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数据之间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
时间要求
及时披露
法规依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盈利预测及其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二节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沪主板
业绩预告
披露情形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注:豁免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上第(二)项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交易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
(二)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
(三)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
时间要求
年度:不晚于次年1.31前
其他无强制要求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披露情形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情况差异较大的:
一、预告盈亏性质、方向错误。
此类业绩预告违规具体表现为:先预盈,实际亏损;先预亏,实际盈利;先预减,实际增长或亏损;先预增,实际下降或亏损。
二、预告金额或幅度差异较大。
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差异超过上年同期净利润金额的50%的,为差异较大;披露“以上”的,默认为上浮不超过50%,实际业绩如超出此限,为差异较大;但如披露区间的,区间(上下限之间不应超过50%)上下浮动20%,实际业绩超出此区间,为差异较大;披露“左右”的,亦上下浮动20%,实际业绩超出此区间,为差异较大。
三、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内容不明确或者附加了条件,而实际业绩出现盈亏或与去年相比出现大幅变动的,如仅指明盈亏方向但目前可以确定实际业绩的大致盈亏数额(例如,原来只是预计亏损目前可以确定亏损5000万元以上,或者原来只是预计可以扭亏目前能够确定盈利3000万元以上)的,也应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时间要求
——
业绩快报
披露情形
上市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时间要求
——
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披露情形
1、公司若发现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将达到10%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2、差异幅度达到20%的,公司还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说明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时间要求
及时披露
法规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十一章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三十号——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7年12月修订)》
科创板
业绩预告
披露情形
1、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2、上市公司因股票上市规则规则第12.4.2条规定的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时间要求
年度:不晚于次年1.31前
其他无强制要求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披露情形
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者盈亏方向发生变化的
时间要求
及时披露
业绩快报
披露情形
1、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要求披露业绩快报。
2、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国家有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
3、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时间要求
1、及时披露
2、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报的,应当在2个月内披露快报
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披露情形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的
时间要求
及时披露
法规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六章第二节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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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半年报之业绩预告注意事项
2023年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表已出炉,半年度报告即将提上日程啦。业绩预告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本文就业绩预告其修正公告的相关问题结合市场案例进行讨论与分析,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以及修正公告的规则今年暂未发生变动,想要学习的小伙伴可以参考往期文章《快收藏,年度业绩预告披露规则大汇总》。
首先,来看看半年度业绩预告应当披露的情形,深主板、沪主板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
沪深主板上市公司如未触及前述应当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愿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
创业板、科创板与北交所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业绩预告为自愿披露。选择自愿披露的同时还需考虑以后期间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持续性和一致性。
关于业绩预计的方式可以通过区间或确数两种方式进行业绩预计。创业板只能采用区间方式进行预计。
对于以区间方式进行业绩预计的,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得超过50%。上交所建议一般20%为宜。深交所鼓励不超过30%。如下图沪主板公司:
下图沪主板公司则是采用确数方式进行业绩预计。
2020年2月3日,MQE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00万元至800万元(业绩变动范围达到了100%【(800-400)/400=100%】)。同日,该公司便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的更正公告》,将预计的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更正为400万元至600万元。存在信息披露不严谨、不准确的情况。因此,上市公司预测业绩时,应留意预测业绩的区间范围。
2022年8月30日,LBKJ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1.18万元,同比下滑74.85%。该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发生大幅变动,但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本案例中,该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74.85%,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属于应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但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业绩预告。因此董办小伙伴们应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达到规则要求及时披露业绩预告。除此之外,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上市公司及董办成员不能以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代替其自身应当履行的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披露职责。
BYM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2000万元-5000万元。公司于7月14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5亿元-3.8亿元。公司的月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公司2017年1-5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29亿元,且无充分证据表明六月份业绩能扭亏为盈。公司相关人员未勤勉尽责,导致上述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未及时披露。
公司2017年半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大于预期,影响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亿元,该事项作为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之一未在《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
公司在预测2017年半年度业绩时未考虑重大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预测不够审慎,导致半年度业绩预测不准确。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中充分说明业绩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例如计提减值准备、停产、补交税费等。因此公司应充分了解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并在业绩预告中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业绩预告是对当年业绩的预测,难免会与实际业绩出现差异,上市公司应持续关注实际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若存在较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或更正公告。
本期业绩与预告业绩差异幅度应如何计算呢?
差异率计算公式为:差异率=|[预计财务数据(如为区间,以最接近实际财务数据的一端计算)-实际财务数据]/预计财务数据或实际财务数据|
根据监管案例来看,深交所与上交所的差异计算略有不同,深交所市场中以预计财务数据或实际财务作为分母来计算的案例都存在,建议还是从谨慎的角度,考虑两种计算方式。
SLT2019年1月26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0万元。4月30日,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8.25万元,与业绩预告预计金额差异达到14,671.75万元,差异率达到61.13%(|[24000(预计财务数据)-9328.35(实际财务数据)]/24000(预计财务数据)|=61.13%)最新预计金额较原预计金额偏离幅度超出50%,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深交所对该上市公司给予报批评的处分。
NFGF在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49万元至3461.46万元;7月13日,公司披露《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亏损2,100万元至1,600万元。NFGF对2017年半年度、年度业绩预告均进行过大幅修正,反映出公司业绩预告不够谨慎、客观、准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NFGF发出监管函。
上述案例中该公司7月15日前及时对半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但因为修正的范围过大也受到了监管处罚。因此,上市公司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避免进行修正。在发现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过大时,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
同时,上市公司已发布的业绩预告中遗漏业绩预告情形的(例如,业绩预告显示触及净利润指标而未就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进行业绩预告,实际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业绩预告显示触及净利润指标而未就期末净资产进行业绩预告,实际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半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应当在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披露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就遗漏情形进行补充预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提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2022年7月12日,YZXC董事通过集中竞价减持YZXC股票182,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成交金额51.08万元。2022年7月15日,YZXC公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该董事在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该名董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法规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不得买卖股票,但却没有明确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是否需要遵守。业绩预告修正意味着对之前的业绩预测进行调整并提供新一次更准确的业绩预测,所以还是需要遵守敏感期的要求。举个例子,之前业绩是预盈的,现在要发预亏的修正公告进行修正,董监高作为知悉的一方理应在预亏公告披露前的敏感期内禁止进行买卖。
2018年7月14日,PTKJ披露了《2018年1-6月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该公司副总裁于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前10日内卖出公司股票90,900股,涉及金额1,175,264.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该公司副总裁发出监管函。
因此上市公司应留意业绩预告(快报)与修正公告披露时间,避免在敏感期进行交易。
上市公司年度、半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董办小伙伴们应该重视起来,做到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上就是本次分享的内容啦,欢迎各位小伙伴留言补充~
作者简介…
陈静:合规交易规则研究团队成员,主要研究特定股东合规交易、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则,撰写合规交易相关业务干货推文。
创业板中鸡革证伟垂种烧快史向价报业绩预告新规
法律分析:1、公司应该在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卜衡度时候对于披露年初到下一季报告末的业绩预告。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现转盈为亏、净利润与上年同期上涨或者下降50%和扭亏为盈的情况应在不晚于3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2、对于中小板市场的上市公司披露是强制性,全部上市公司全需要进行披露。对于年报披露一季度的未做规定。年报应该3-4月份进行披露的,在型*做2月底完成年报披露业绩快报腊尺;年报披露在3月份之前的,不进行业绩快报披露。法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条对于进行年报时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如果没有,上述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
创业板股票年报预披露最新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业绩预告披露时间?
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如下:
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在业绩报告之前,往往会进行预告,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创业板公司都需要发布三季度业绩预告,且时间锁定在10月15日前,除此之外年度业绩预告需要在1月31日之前披露。
创业板半年报必须预告吗?
没有强制
1.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2.深交所主板: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均需要披露。
3.2022年A股半年报的披露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0日; 深交所要求对于业绩预增的公司,必须要在7月15日前披露。
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明确规定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中报预披露规则详解?
创业板中报预披露规则是指在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之前,对半年度业绩进行预披露的规定。以下是对创业板中报预披露规则的详细解释:1. 预披露时间:创业板公司应在半年度报告披露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半年度业绩预披露公告。2. 预披露内容:创业板公司应至少披露一下内容: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净利润同比增长率。3. 预披露方式:创业板公司应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告,如上交所交易信息披露平台。4. 预披露责任:创业板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主要负责人和财务总监承担对中报预披露的法律责任和信息准确性。5. 合规要求:创业板公司需确保半年度业绩预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6.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一旦发现创业板公司的中报预披露违规行为,证券交易所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责令公司纠正违规、给予警示、公开批评等措施。创业板中报预披露规则的实施旨在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