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票会直接退市吗?
不带“st”的股票,不会突然退市,要退市之前都会变为“st”。 ST股票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给股民一个警告,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
股票300来自325是上交所的还是深交所的?
上交所股票代码以6开头,全部都属于主板;深交所股票分为三类:以000,001开头的是深圳主板,以002开头的为中小板;以300开头的为创业板创业板属于深交所。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300325今天为什么涨幅不受10%限制?
你好,自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下首批新股上市交易开始,新发的和存量的创业板股票涨跌幅从10%扩大到20%,这就是今天300325为什么会出现涨幅大于10%。下附创业板注册制交易新规供你参考: 1、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 2、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3、实施盘后定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交易。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4、增加连续竞价期间的“价格笼子”: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5、优化两融交易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德威新材值得长期持有吗?
德威新材生产的新型复合材料,在市场上广受欢迎,公司业绩不断增长,值得长期持有。
300325是国企吗
不是。300325是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代码,根据开工资料显示,该企业为民营企业。公司前身苏州德威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001年变更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产品为导向,以质量为基础,面向全国市场,大力推行品牌实施战略。经过数十年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已成为拥有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下辖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大型现代化高分子材料研发和生产企业。
德威新材(300325)——突击债务重组保壳失败之路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德威新材(300325)
从要做“第二个宁德时代”到强制退市
突击债务重组保壳失败之路
是否构成虚假陈述?
在上市十周年之际,德威新材(全称“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触及强制退市情形,于2022年6月28日被正式摘牌。在被强制退市之前,德威新材试图通过突击债务重组方式保壳,引发深交所四次发函关注,最终保壳失败。
那么,德威新材在突击债务重组试图保壳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呢?
2022年5月6日,*ST德威(300325)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因触及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德威新材股票上市交易。
导致*ST德威触发深交所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在4月22日突发业绩修正公告,将原本在2021年12月31日公告确认的债务豁免事项调整为不予确认,该调整导致直接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9亿元,也直接导致4月25日至4月29日股价连收4个跌停及1个19.18%大跌,将众多投资者“闷杀”。
我们认为,德威新材突击债务重组试图保壳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是可以提起索赔的。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我们就投资者索赔事宜提出以下分析,仅供参考。
针对德威新材的索赔有两个区间,第一项与2021年证监会对德威新材的行政处罚相关,第二项与退市密切相关。
处
罚
索
赔
01
第一项索赔区间
在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300325),并在2020年7月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02
第一项索赔案情简介
德威新材2021年11月4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5号),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信息以及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造假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被处罚对象包括:德威新材、周建明(德威新材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陆仁芳(时任财务总监)
德威新材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03
被处罚的违法事实
1、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3、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退
市
索
赔
01
第二项索赔区间
在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300325),并在2022年4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02
第二项索赔案情简介
德威新材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债务豁免的公告》并确认3.29亿元债务豁免作为权益性交易,将豁免的债务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将增加2021年度公司净资产。2022年4月22日,德威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谨慎原则,相关豁免事项在不确定性尚未消除的情况下不予确认,故无法在2021年度进行确认,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9亿元。
03
事件经过
1、德威新材2021 年12 月31日公告《关于债务豁免事项的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关于豁免公司债务的函,三家公司合计豁免公司债务人民币32,922万元的偿还义务,自通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无任何条件。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为公司的潜在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作为权益性交易,将豁免的债务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增加2021年度公司净资产。
2、深交所第一次关注函
德威新材于2021年1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号)。深交所要求德威新材说明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就债务豁免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况以及债务豁免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2022年1月13日,德威新材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中海外城开本次对公司11,022万元的债务豁免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变更。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对公司分别进行的8,697万元、13,203.05万元债务豁免,上述豁免为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变更的豁免。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正式生效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会增加截至2021年末净资产。由于本次豁免具备相应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因此是不存在通过本次债务豁免规避退市的情形。”
2022 年 1 月 5 日,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文号为“至合13字【2021】第 0033号”《专项核查意见》。该核查意见就相关豁免行为描述“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及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有豁免债权的资格,相关豁免行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出具的关于豁免公司债务的函具备法律效力,依照民法典规定,债务豁免行为为单方意思表示,自豁免函送达债务人时生效。”
2022 年 1 月 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信会师函字[2022]第ZA009号 ”称:“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正式生效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会增加截至2021年末净资产。 ”
3、深交所第二次关注函
德威新材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3号)。深交所要求德威新材说明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及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豁免德威新材新材债务的相关审议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审议内容及结果,并要求进一步说明“不可撤销”的情况是否属实、准确,同时,深交所也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在债务豁免存在被撤销风险情形下认为符合终止确认相应金融负债条件的判断依据是否充分”发表意见。
2022年1月21日,德威新材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虽然上述豁免存在被解除的风险,但是相应的豁免行为已经生效,同时被解除的概率极低,因此公司认为在2021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的判断依据充分。”
2022 年 1 月 19 日,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至合字[2021]第 0033-2 号 ”,再次强调“本次债务豁免事项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的附解除条件的豁免,该豁免行为自始发生效力。”
2022年1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信会师函字[2022]第 ZA040 号”称,“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及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符合潜在股东的定义,针对上述业务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并作为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因此,终止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同时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
4、2022年1月21日,德威新材公告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2021 年度公司潜在股东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分别对公司 11,022 万元、8,697 万元、13,203.05 万元的债务进行豁免,公司资本公积因此增加 32,922.05 万元,从而导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502.12万元-21,004.23万元。”
5、深交所第三次关注函
德威新材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6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深交所再次对债务豁免事项是否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债务在2021年12月31日已经解除的判断表示质疑。
2022年2月11日,德威新材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本次豁免自2021年12月31日已依法生效的事实未发生任何变更。 ”、 “公司基于收到豁免函的事实、豁免函所载内容、与三个债务豁免方的了解、所聘律师的访谈、公司与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与和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的询函事实,认为相关负债的现实义务在2021年12月31日已经解除的判断依据充分,符合法律和会计准则规定,且遵循了各方当事人合法的真实意思表示。”、“ 公司不存在规避因年末净资产为负而被终止上市的行为。”
2022年2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信会师函字[2022]第ZA068号”,称:“本次豁免自2021年12月31日已依法生效的事实未发生任何变更。”、“公司对相关负债现时义务于2021年12月31日已经解除的判断依据是充分的。”
2022年2月11日,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至合字2022第 00333号“,称:“本次豁免不存在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不附带任何生效条件,自送达时生效。债务豁免对于豁免对象、豁免金额等均是明确的。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与和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债务豁免事项不存在任何不确定性。江苏德威相关负债的现时义务在2021年12月31日已经解除的判断依据充分。 ”
6、深交所第四次关注
德威新材于2022年3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4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第四次对债务豁免事项是否确定、有效表示质疑。
2022年3月8日,德威新材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部分回复的公告》、2022年3月11日,德威新材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2022年1月21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下称“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根据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德威新材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为10,502.12万元至21,004.23万元。影响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重要因素为:2021年度公司潜在股东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分别对公司11,022万元、8,697万元、13,203.05万元的债务进行豁免。公司资本公积因上述债务豁免增加32,922.05万元,从而导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采用了一定幅度区间方式进行预测。德威新材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限预测为10,502.12万元,上限预测为21,004.23万元,中位数为15,753.18万元。根据统计理论,中位数一般不受极端因素指标的影响,更能体现数据在一般情况下的合理性。所谓下限10,502.12万元仅为极端情况下的预测,其发生概率极低。截至目前,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的相关公示已结束,未有第三方提出有效异议或更高报价,豁免所附解除条件消失,确定维持有效。基于上述情况,按照充分谨慎的原则,结合现有情况的确定性,德威新材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正值。”
2022年3月11日,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至合字2022第 00334号“,称:“前期就中海外城开基于债务代偿而享有对德威新材债权并进行债务豁免事项,以及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和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出具的债务豁免事项的专项意见客观、准确、有效。”
2022年3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信会师函字[2022]第ZA128号”,称:“截至目前,根据我们所获信息,与本次债务豁免会计处理相关的专业意见客观、准确、有效;针对前期回复不存在需补充更正之处。“公司对于本次交易与公司破产重整不构成一揽子安排判断的依据合理。”
7、2022年3月11日,德威新材公告《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合同的公告》,称:“中海外城开、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为公司的潜在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务豁免作为权益性交易,将豁免的债务金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增加2021年度公司净资产,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8、2022年4月22日,德威新材公告《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由于公司目前重整进展遇到较大困难,结合现状对公司2022年1月21日所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部分涉及估计及判断事项进行慎审分析,并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相关业绩进行了修正。主要原因如下:1、对外担保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以最佳估计数进行确认,在原业绩公告中对担保等债务以当时谈判的结果进行预计,随着与债权方谈判事项的不断发展,相关事项发生一定的变化,结合最新的谈判结果对上述对外担保负债事项进行重新预估,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将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3.5亿元。2、2021年度公司潜在股东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分别对公司的债务进行豁免,上述豁免事项在期后存在理论上的解除情形,依据对现有情况的进一步了解和判断,豁免事项的现实义务无法确认在2021年12月31日解除。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谨慎原则,相关豁免事项在不确定性尚末消除的情况下不予确认,故无法在2021年度进行确认,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9亿元。”
索
赔
须
知
委托律师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符合下面两个交易区间的投资者可以打印索赔股票的交易对帐单,由律师初步计算可索赔金额。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帐单类型。
第一项区间、在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300325),并在2020年7月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第二项区间、在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300325),并在2022年4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身份证号、开户日期等。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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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alan.hu@landinglawyer.com
【深度】股价五连崩,*ST德威“蹊跷”走向退市,实控人欲金蝉脱壳?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尹靖霏
历时10个月的破产重整未能让*ST德威(300325.SZ)重生。由于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48997.26万元,且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拟决定终止*ST德威股票上市交易。
对于*ST德威的投资者来说,这犹如一场噩梦。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夕突发债务豁免失效业绩修正公告,直接导致4月25日至4月29日股价连收4个跌停及1个19.18%大跌,将投资者“闷杀”。
5月5日,*ST德威投资者吴昊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大多数股民都是因为公司披露的各种利好信息而买入,结果却是一份‘明显违规’的年报。”他强烈质疑,这是蒙混过关让公司退市,实控人周建明意图金蝉脱壳、挖空上市公司后转移核心资产。
包括一位前十大流通股东在内的三位*ST德威投资者告知界面新闻记者,他们已联系到约400多投资者,至今未清仓者损失已近1亿元,加上割肉离场者,四百多位投资者全部损失达3亿元。这仅是一个缩影,截至2022年3月31日,*ST德威股东户数达3.3万户。公司目前总市值仅5.934亿元。
投资者质疑,*ST德威涉嫌虚假陈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恶意退市,且其实控人周建明图谋强退、私吞上市公司资产。“我们已去深交所递交举报材料。在股市上即使巨亏,也要‘死’得明白。”
现实情况究竟如何?
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的*ST德威,从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涉足新能源业务,于2012年6月1日登陆创业板,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归母净利亏损,且公司经营存在诸多乱象。
界面新闻记者曾在《*ST德威保壳“赌局”:逾3亿债务踩点豁免,近10亿资金被占用至今未还》一文中指出,其年报信息涉嫌虚假陈述,公司实控人周建明存在资金占用,公司存在虚构资产等违规行为。
因前述诸多乱象致使*ST德威资不抵债,2021年6月开启破产重整。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决定书》启动预重整,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为重整投资人。
“但在此之后,预重整程序迟迟没有进展,在每月初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中均表示‘公司预重整程序在临时管理人的指导下有序推进。相关违规事项,公司将在重整过程中进行解决,公司判断公司不触及深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吴昊告诉界面新闻。
此后*ST德威在2021年最后一天公告债务豁免,踩点保壳。
*ST德威此前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按照规定在此之后的首个年度,若当期期末净资产为负,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将要被退市。
2021年12月31日,*ST德威公告称,当天收到中海外、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关于豁免公司债务的函,合计豁免债务3.29亿元的偿还义务,自通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无任何条件。2022年1月21日,公司在业绩预告中明确通过债务豁免后公司净资产为正。
*ST德威对于债务豁免一直笃定,即使面对监管问询也毫不动摇。
深交所曾先后四次发函询问,公司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都对该笔债务豁免计入2021年度权益予以确认。前述投资者对界面新闻称:“同时公司在各类公告、回复深交所询问函中均明确表示公司认为不触及退市条件”。
最近的一次是2022年3月11日*ST德威再次予以强调。当日公告称,中海外重整以及债务豁免的公告,公司、律师所、会计审计所进一步确认“相关豁免行为于2021年12月31日有效发生,且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不附加条件”。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4月22日,在距离年报披露截止日仅有5个交易日时,*ST德威突发2021年业绩修正公告。一夜之间公司又要重新背上超3亿元的债务,导致净资产由正转负。对于这家公司来说,一旦净资产为负就触发了退市机制。
4月22日当晚,*ST德威同步发布关于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根据业绩修正,2021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区间为-5.92亿元至-4.87亿元,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前述投资者之一称,“由于4月22日的公告时间系周五,距离年报披露截止期仅有5个交易日,突发的修正公告导致投资者一片恐慌”。4月25日开盘后,*ST德威直接跌20%,至4月29日连收4个20%跌及1个19.18%大跌,将投资者“闷杀”。
自3月11日*ST德威回复深交所问询函进一步确认债务豁免“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不附加条件”后,公司股价从2.90元跌至4月29日的0.59元,特别是4月22日“精准”修正年报后,股价连崩,跌破1元。
“包括我在内的众多中小股东就是根据公司公告,在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了大量*ST德威股份,并一直没有进行操作。”吴昊说,“我是去年10月开始买入,后来看到各种利好公告,持续加仓,目前持仓近60万股,损失超100万元。”
前述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投资者,在这场*ST德威年度大戏中已损失超1600万元。他对界面新闻称:
首先,*ST德威题材有新材料、氢能源,甚至当时还有可降解塑料、口罩等热点题材,*ST德威全资子公司香港德威拥有部分关于氢能源方面的专利,这一点在国内氢能源市场上占据领先地位;
其次,公司还成立了上海德威明兴氢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美燃氢动力、上海和德舜兴新能源和湖南德威氢动力,这些让我一度以为公司要转型到氢能源方向,拓展更大目标和市场,这也是我坚定看好德威的原因之一;
第三,公司收购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时利)。和时利是一个优质资产,从近两年年报中可以看出,业绩还是比较稳定的,虽然净利润率只有10%左右,但是营收一直在增长,德威既然控股和时利,那么这对投资者来说也是一个定心丸,至少公司主营业务方面有实体支撑;
第四,*ST德威在2021年六月进入预重整,重整投资人是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中海外为国企,让我更加相信德威会越来越好。
在他看来,上述四点也是大部分投资者买入*ST德威的理由。“但是现在*ST德威的年报给了我们投资者一个这么差的结果”,他表示。
这位投资者质疑:“期间重整投资人做了什么事?我们至今只看到中海外在2021年12月份发布了一份债务豁免的公告,公司是否尽到信息批露的责任?”
“到目前,*ST德威也未就重整事项进展发新的公告,到底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也不知道。”吴昊补充。
深圳某上市公司董秘表示,*ST德威债务豁免的大反转,一种可能是债务豁免方认为该公司问题太大,风险过高,因此退出债务豁免的承诺。
但前述多名投资者认为,各方利益持续博弈,“重整”一年时间无公开的信息显示取得实质性进展,此次退市或是周建明有意为之。周建明现年58岁,2011年起至2021年末担任*ST德威董事长,2021年因诸多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前述*ST德威持股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由于*ST德威含有新能源等前沿资产和股权,并拥有6项相关核心专利。因此公司若退市,周建明对后续核心资产施展腾挪的空间就更大了,譬如股权的转移,核心专利的转移等。
一位上市公司董秘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按照规定上市公司从A股退市后,要转到新三板继续交易,但新三板对于挂牌公司的监管不如A股严格。
一位资深投资人也公开发文表示,公司实控人面对强退高压,不是积极想办法整改公司的问题,而是乐意退市,甚至创造条件退市,企图通过退市离开证券市场的监管,以此重新自由发展。
那么,*ST德威的氢能源等核心资产和核心专利究竟是什么?
界面新闻记者查阅相关公告了解到,*ST德威曾于2017年3月发公告称,与USHybridCorporation(美国混合动力公司,下称“美国混动”)于2016年末签订了《关于氢能源和燃料电池技术合作备忘协议》。
同时,*ST德威通过香港德威新材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德威)分别向美国混动及其美国燃料电池公司(下称“美国燃料电池”,美国混动全资子公司)注资,取得美国燃料电池55%、美国混动10%的股权。公告显示,2016年美国混动资产总额超550万美元,营业收入为170万美元,净利润为1.2万美元。
“借助于前述对美国2家公司的注资,*ST德威掌握了氢能等核心技术,在此基础上不断开发专利。”吴昊说。
就氢能专利,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其中6种氢能专利的专利权申请人系上海德威明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而它正是由*ST德威全资控股。6项专利中有3项于2022年3月25日处于实质审查的生效期。
界面新闻记者发现,2021年报披露前,*ST德威的核心资产之一香港德威不再纳入公司报表范围,且逃避审计机构的审计,同时引入的投资者对香港德威3亿元注资也将延期支付,存在诸多蹊跷。
早在2021年4月22日,*ST德威发公告称,深圳市千懿氢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懿氢能”)拟以相当于人民币3亿元的等值美元注资香港德威,增资完成后,*ST德威持有香港德威股权由100%降至40%,香港德威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报披露期,对于香港德威的注资还未开展。2021年年报上,作为子公司其财务应纳入母公司*ST德威,但审计师事务所却无法对其审计。
在2021年审计报告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我们无法就纳入*ST德威合并范围的香港德威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与此同时,*ST德威称,千懿氢能的注资期限将由年报披露前,延迟到半年后。
3月25日,*ST德威在公告中称,由于近期疫情加剧,导致相关增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保证上述增资事项的完成,经协商三方就增资事宜有效期延长签订补充协议即将增资时间由2022年3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上述公告披露的延长原因并未得到投资者认可。“一纸协议将唾手可得的3亿元资金拒之门外,或是公司不愿增加上市公司净资产转正几率并免于退市的一项佐证。”*ST德威投资者齐豫对界面新闻表示。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另一让人生疑的表现是,2021年*ST德威研发人员大批离职,达近90人,离职率超60%,但研发费用仅同比下降逾20%。为何出现如此情况?“该公司存在转移核心研发人员的可能性”,齐豫质疑。
前述深圳上市公司董秘也表示,研发人员与研发费用的严重不匹配,确实值得怀疑,不排除存在转移核心研发人员、另起炉灶的可能性。
“与深圳千懿氢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是香港子公司,香港子公司财务失控,不配合审计、延期增资,公司超60%研发人员1年内批量离职,种种迹象不得不让人怀疑,实控人周建明或正在转移上市公司核心资产。”前述多位投资者均表示。
更值得注意的是,*ST德威实控人周建明被市场禁入,却在2021年年报主管会计负责人处签字。
*ST德威原董事长周建明2021年9月已被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被限制5年禁入市场并且不能担任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职务,他本人也在2021年11月4日的公告中公开辞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并声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但在2022年4月29日公布的2021年年报中,周建明赫然是*ST德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一名拟上市公司董秘对界面新闻表示,在上市公司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一般是CFO,即是公司高管,通常会同时身兼副总和董事的职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会计部门的负责人,可以叫财务总监/经理/部长等,负责日常会计业务,属于中层管理人员。有的公司年报上这两个位置是同一个人签。但在*ST德威,周建明都没在公司任职,年报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建明’这样的表述明显不合适。
对于这份年报,审计师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纷纷给出“红牌警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ST德威独立董事胡晓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对大股东应收占款计提,担保的计提无合理理由,无法理依据。5月6日该独董已公告宣布辞职。
*ST德威事会主席薛黎霞无法确认2021年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审计报告中披露:
一是其他应收款9.79亿元,相关坏账准备金额4.89亿元,未提供支持性证据和计提依据;
二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外提供的违规担保1.73亿元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计提相关预计负债1.28亿元;
三是应收票据对外提坏账2.01亿元未提供证据;
四是对预付款6,000万元,未提供合理解释和支持性证据;
五是全资子公司香港德威氢能源公司未纳入财报。
上述几项未提供依据的计提超8亿元,从而导致*ST德威净资产为负,直接触及创业板*ST股硬退市条件。
此前界面新闻记者曾报道,周建明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资金近10亿元。
自2016年以来,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占用*ST德威资金高达9.78亿元,该笔占用的资金截至2021年年末均未偿还。尽管周建明在菲尔普斯并未持股,且未担任任何职位,但这家公司被其视为囊中之物。深交所披露,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ST德威控股股东,周建明为实际控制人。菲尔普斯人员和财务受德威投资及周建明控制,周建明自认菲尔普斯是他控制的资金平台。
此外,*ST德威还背负巨额债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本金逾期金额及涉诉本金金额高达19.27亿元。
有资深投资者公开指出,由于*ST德威现在留在市场,周建明要吐出9.78亿元,还要归还几十亿债务,监管、审计、韭菜们盯着,一动不敢动,就算是在公司支付一笔小钱,都要受会计再三询问是否合规。*ST德威通过自残式的公司年报,心甘情愿、高昂头颅走向退市,向深交所扔出一堆烂账。退,就能甩掉德威目前约20亿元负责,不用归还占用的9.78亿资金,还能占有上市公司的实体产业。不需要吐出减持获取的巨额财富。
前述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投资者也有这样的判断:由于公司做假账,且因不提供财务依据,致使会计师事务所给予非标意见,从而导致公司因年报获得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果,直接触及创业板*ST股硬退条件进入退市程序。
但前述深圳上市公司董秘对界面新闻表示,2021年年报披露结束后就有40多家上市公司收到退市通知书,如果没有意外情况,下一步就是直接退市。而只要达到退市标准,就应退、当退,必退,不存在是否恶意退市的问题。
这位董秘还提到,未来退市将成为一大趋势,现在“壳”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对于ST股票,投资者一定要擦亮眼睛。
前述投资人说:“我们已于5月5日前往深交所递交了举报材料“。
鉴于*ST德威及原董事长周建明以上一系列行为,该投资者说,超400名投资者达成的一致想法是希望此次举报能实现以下诉求:
1.对*ST德威及原董事长周建明再次立案调查,判定4月30日出具的年报无效,对公司进行紧急停牌处理,查清其违法真相。
2.切实落实重整人责任制,派人直接托管*ST德威,规范日常运营和财务管理,重新审查底层财务数据,组织人员进行年报的再次编制,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把关重新审计。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散户授权的股份比例更换董事及监事人选,以对公司的经营起到切实监督作用。
4.制定更加规范的信披制度和财务制度,严防信披失信和财务失真。在2022年4月29日公布的2021年报中原董事长周建明却赫然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这已经严重违反了监管部门对他禁入市场和不能担任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的处分,也违背了他自己的公开声明,充分显示了*ST德威的实际运营仍然受到原大股东周建明的极大影响甚至还在其控制之中,否则他不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对上市公司的年报工作不予配合胡乱追溯调整会计报表,当地政府、破整管理人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
5.催促尽快归还被原大股东占用的公司资金9.78亿,并按照最高法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纪要》),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认定,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董事长等关键少数在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未公告的情况下,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的对外担保将不受法律保护的精神,协调各方裁定违规担保无效,由原实控人周建明自己承担,同时追究原实控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前述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投资者说:“*ST德威是否涉嫌欺诈退市,此时非常期待有关部门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的人员严查。投资者在股市上即使巨额亏损,也要‘死’得明白。”
(应受访者要求,吴昊、齐豫均为化名)
股价五连崩:德威新材料虚假陈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恶意退市......
来源:界面新闻
现实情况究竟如何?
坐落在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的*ST德威,从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涉足新能源业务,于2012年6月1日登陆创业板,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归母净利亏损,且公司经营存在诸多乱象。
界面新闻曾在《*ST德威保壳“赌局”:逾3亿债务踩点豁免,近10亿资金被占用至今未还》一文中指出,其年报信息涉嫌虚假陈述,公司实控人周建明存在资金占用,公司存在虚构资产等违规行为。
因前述诸多乱象致使*ST德威资不抵债,2021年6月开启破产重整。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决定书》启动预重整,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为重整投资人。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4月22日,在距离年报披露截止日仅有5个交易日时,*ST德威突发2021年业绩修正公告。一夜之间公司又要重新背上超3亿元的债务,导致净资产由正转负。对于这家公司来说,一旦净资产为负就触发了退市机制。
自3月11日*ST德威回复深交所问询函进一步确认债务豁免“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不附加条件”后,公司股价从2.90元跌至4月29日的0.59元,特别是4月22日“精准”修正年报后,股价连崩,跌破1元。
首先,*ST德威题材有新材料、氢能源,甚至当时还有可降解塑料、口罩等热点题材,*ST德威全资子公司香港德威拥有部分关于氢能源方面的专利,这一点在国内氢能源市场上占据领先地位;
其次,公司还成立了上海德威明兴氢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美燃氢动力、上海和德舜兴新能源和湖南德威氢动力,这些让我一度以为公司要转型到氢能源方向,拓展更大目标和市场,这也是我坚定看好德威的原因之一;
第三,公司收购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时利)。和时利是一个优质资产,从近两年年报中可以看出,业绩还是比较稳定的,虽然净利润率只有10%左右,但是营收一直在增长,德威既然控股和时利,那么这对投资者来说也是一个定心丸,至少公司主营业务方面有实体支撑;
第四,*ST德威在2021年六月进入预重整,重整投资人是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中海外为国企,让我更加相信德威会越来越好。
在他看来,上述四点也是大部分投资者买入*ST德威的理由。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另一让人生疑的表现是,2021年*ST德威研发人员大批离职,达近90人,离职率超60%,但研发费用仅同比下降逾20%。为何出现如此情况?“该公司存在转移核心研发人员的可能性”,齐豫质疑。
前述深圳上市公司董秘也表示,研发人员与研发费用的严重不匹配,确实值得怀疑,不排除存在转移核心研发人员、另起炉灶的可能性。
更值得注意的是,*ST德威实控人周建明被市场禁入,却在2021年年报主管会计负责人处签字。
*ST德威原董事长周建明2021年9月已被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被限制5年禁入市场并且不能担任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职务,他本人也在2021年11月4日的公告中公开辞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并声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但在2022年4月29日公布的2021年年报中,周建明赫然是*ST德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此前界面新闻记者曾报道,周建明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资金近10亿元。
自2016年以来,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占用*ST德威资金高达9.78亿元,该笔占用的资金截至2021年年末均未偿还。尽管周建明在菲尔普斯并未持股,且未担任任何职位,但这家公司被其视为囊中之物。
深交所披露,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ST德威控股股东,周建明为实际控制人。菲尔普斯人员和财务受德威投资及周建明控制,周建明自认菲尔普斯是他控制的资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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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00064(*ST金刚)、300325(德威新材)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300064(*ST金刚)将于2022年6月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退市整理期间上述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证券简称将变为“金刚退”,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300325(德威新材)将于2022年6月7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退市整理期间上述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证券简称将变为“德威退”,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公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注意退市风险,谨慎投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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