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金会被没收吗(落网后高小琴的2亿信托基金是否会被没收?)

2023-11-16 19:42:57 59 0

落网后高小琴的2亿信托基金是否会被没收?

最近朋友圈已经被《人民的名义》霸占了,在错综复杂的官场,一群老戏骨,用精湛的演技告诉我们什么是为商之道,什么是为官之道。穿梭于汉东官场的高小琴是山水集团的董事长,是祁同伟的情人并且两人还有一孩子。她既然能叱咤政界和商界,肯定明白自己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在她还有能力的时候,早早就为孩子在香港安排好了2亿信托基金。这2亿在香港的信托基金会将会被怎么处理,引发了一系列的思考。

信托可分为公益及私人两种,其主要分别在于受益人的不同。公益信托的受益人为不特定的大众,而私人信托则为私人的利益而设。大多数的家族信托都是私人信托。《人民的名义》里的信托基金指的就是私人信托。

 

信托基金,主要围绕法律安排和投资安排两方面,是一种财务管理制度。剧中的高小琴基于对某家信托基金的信任,将2亿资产委托于信托公司打理,而信托基金则保障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信托可对家庭提供保障,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方案的定制,以此防止资产落入挥霍无度的子女手中,保障他们今后的生活。

 

法律规定信托财产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当企业、个人破产时,股票、债券、存款等都会被冻结,但信托财产不被冻结;债权人无权要求信托资产的受益人以信托资产来偿还债务。高小琴将财产转移到了信托公司,写明受益人是孩子,一旦山水集团发生法律诉讼纠纷导致资产被查封冻结,信托财产仍然得以保全。

 

信托基金既能够保障孩子的未来,也可以进行财富传承。财富传承不仅是对财产的持续管理,还可以让家人持续受益,信托、保险、遗嘱都在财富传承的范畴内。遗嘱只是明确资产的归属,信托可以决定资产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来分配给单个或几个受益人,尤其是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信托是财富传承中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信托基金有其非常特别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是否意味着即使高小琴入狱,其成立的信托基金依然存续?

 

如《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0条更是明确,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同时,《信托法》亦规定,有效设立信托的前提是财产合法、目的合法。按照信托法规定,违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托行为,以及以非法财产设立的信托无效;信托根据合同或遗嘱设立时,如果合同或遗嘱无效,则信托相应不能设立;信托设立无效或被撤销,则不产生信托财产隔离和转移的法律效果,也因此不具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因此,不难看出,无权收回的前提是合法所得。

 

高小琴山水庄园的地是通过贿赂外逃贪官丁义珍,先将原价值60万一亩的地以4万元一亩的工业用地价格拿下,再把土地性质转为商业用地,抵押给银行,套取了8千万的银行贷款,“空手套白狼”,如此所得的获利必然不属于合法所得。

在香港,也有类似的规定,信托委托人在建立信托前须签订资金证明书,确保其资金源自合法途径。如果是以合法所有的财产设立的信托,当然会正常存续,如果信托财产来源不合法,涉及洗钱,理论上则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但实际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一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和处理,同时也要考虑法律适用的差异。

 

在美英法系中(香港也属于美英法系),刑事判定要比民事判定严格得多:刑事诉讼应该“排除合理怀疑”,而民事诉讼则坚持“优势证据证明”。通俗来讲,对于刑事案件,保护人权比惩治犯罪更重要,也就是所说的“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不可错怪一个无辜”。

  

因此,香港法院对如何认定2亿港币为非法财产会有很大的不同。由于高小琴的山水集团既有非法经营,也有合法经营,二者是混同的,区别这2亿港币是缘自合法经营所得还是非法经营所得有一定的困难,可能难以以刑事方式证明这2亿港币完全是非法财产。

 

目前,大陆地区公民想要设立离岸信托,基本以现金资产为主。以个人或家族名义直接联系相关机构即可,如银行、独立的信托机构,并没有太多限制。

 

如果是在香港设立的信托,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和中港之间的司法安排处理。内地和香港是不同的法域,都仅在本法域有效。如果涉及互相承认判决等司法协助或依照冲突法的相关规则而适用其它法域的法律,另当别论。单讲有效性,内地法律只在内地有效。宪法在香港有效力,但效力并不意味着适用。宪法的很多条文不用于香港地区,香港地区有自己的基本法,基本法依据宪法而制定。因此,结局有可能是内地检察院会遇到一定的困难,也有可能是高小琴的孩子不能享有2亿的信托基金。

▎来源:赢石家族办公室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如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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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金能不能被国家收回?

如果基金来源没有问题。国家也没有权利没收。而且你说到没收。那肯定是因为资金来源出了问题才会没收。

如何办理信托?

1、由企业向金融信托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用途,贷款条件,还款能力及还款来源等有关情况;

2、由金融信托机构的经办人员对企业的申请内容和资料进行审查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分析结论和意见逐级上报;

3、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经办人员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排出拟贷款企业的顺序,并组织调查;

4、由经办人员根据需要调查的内容列出提纲,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5、主管经理根据调查情况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最终作出决定:货与不贷,贷款金额和期限;

6、经批准同意贷款的企业,应向金融信托机构出具借据,并经确实具有代偿能力的经济法人出具担保手续;然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7、金融信托部门根据合同及借据规定的时间,将款项汇划入借款单位的帐户;

8、贷款发放后,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监督借款方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防止风险损失;

9、贷款到期时,应及时催收,按期收回贷款本息.借款单位如因暂时困难不能还款,应在到期前提出展期申请,说明原因,调整还款计划,提出保证还款的措施,并经原担保单位承诺续保,由金融信托机构审查同意后,可办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10、固定资产信托贷款结束时,经办人员还应写出结束报告,存档备查.

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在国外被称为PrivatePlacement,是与公募基金(PublicOffering)相对应的一个金融概念,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也即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国比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约型私募基金。  从法律性质来看,契约型私募基金实质上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其当事人包括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基金份额购买人)、收益人(一般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将信托基金通过契约(信托合同)信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运用基金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或产业投资,投资收益由份额持有人分享,投资亏损也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分担,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收取报酬。在我国调整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对此类私募基金的规范事宜可参考《信托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  私募基金,在国外被称为PrivatePlacement,是与公募基金(PublicOffering)相对应的一个金融概念,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也即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国比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约型私募基金。  从法律性质来看,契约型私募基金实质上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其当事人包括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基金份额购买人)、收益人(一般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将信托基金通过契约(信托合同)信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运用基金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或产业投资,投资收益由份额持有人分享,投资亏损也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分担,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收取报酬。在我国调整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对此类私募基金的规范事宜可参考《信托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两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手段大多为诈欺,以许诺高回报率和高利息率欺骗公众诱使其投资,欺诈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如100万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当然也包括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么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综上可见,私募基金的设立如符合我国信托法规定,其合法性应当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其具体运作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高小琴的两个信托基金会被没收吗

资金来源不合法,是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收回的。

信托基金可以被没收吗?

相信大家对《人民的名义》这个电视剧并不陌生,该剧的一个核心主题就是国家反腐。其中一贪污角色为其家人存了巨大数额的信托基金,在这种情况下,信托基金可以被没收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1、首先,信托基金财产是具有独立性的,因此是不会因为信托基金持有人犯罪就被没收,但是信托基金的收益权则可以被没收。2、其次,信托基金是有一个期限的,在期限内是无法没收的,但是期限到了之后,信托公司将钱打入投资人账户后,是可以通过冻结银行账户没收的。3、最后一个是国家规定不得以非法财产或法律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否则的话该信托基金是无效的,通常情况下在购买信托产品前需要签订资金证信托基金可以作为高净值人群传承财富的一种工具,但也绝不会是违法贪污的避风港,因而不论是在内地还是香港,信托基金都必须是具有合法性的。

信托基金是什么?

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是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

有懂金融和保险的吗,那2亿信托基金能没收吗

看设立的期限了。如果是永久信托。那就没法没收了。如果是有期限的。那还有可能,等到信托的期限到了。然后银行冻结账户就能够走司法程序没收。

犯罪后信托基金会被没收吗?

:如果基金来源没有问题。国家也没有权利没收。而且你说到没收。那肯定是因为资金来源出了问题才会没收。

人民的名义高小琴的信托基金会被没收吗?人民?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0条更是明确,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同时,《信托法》亦规定,有效设立信托的前提是财产合法、目的合法。按照信托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托行为,以及以非法财产设立的信托无效;信托根据合同或遗嘱设立时,如果合同或遗嘱无效,则信托相应不能设立;信托设立无效或被撤销,则不产生信托财产隔离和转移的法律效果,也因此不具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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